申請資格:肢障者家庭子女,係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,障別為肢障者(第七類),障礙程度中度、重度、極重度之家庭子女(子女就讀小學以上)。
詳細內容-->113年度「鄭豐喜獎學金」申請公告 – 財團法人鄭豐喜文化教育基金會 (cfh.org.tw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