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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知】預告修正「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」第六條、第十條
主旨:預告修正「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」第六條、第十條。
依據: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及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。
公告事項:
一、修正機關:衛生福利部。
二、修正依據: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六條第三項。
三、「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」第六條、第十條修正草案如附件。本案另載於本部社會及家庭署全球資訊網站(網址:http://www.sfaa.gov.tw/)網頁。
四、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告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
(一)承辦單位: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
(二)地址: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12樓
(三)電話:02-2653-1817
(四)傳真:02-2653-1775
(五)電子郵件:sfaa0450@sfaa.gov.tw
附加檔案
檔案名稱:1110627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第六條、第十條修正草案預告公告函.pdf
檔案類型:(370KB)
檔案名稱: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第六條、第十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(預告版).pdf
檔案類型:(83KB)
檔案名稱: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第六條、第十條修正草案總說明(預告版).pdf
檔案類型:(89KB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