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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顧2017

【轉知】桃園市社會局「112年暑期保護青少年-青春專案」保護青少年安全.犯罪預防宣導創意標語競賽辦法
發布單位:
兒童及少年福利科
發布日期:
112-07-07
截止日期:
112-08-31
提供單位:
兒童及少年福利科
詳細內容:
一、目的:
依據本府112年暑期兒童及少年保護防制計畫,邀請本市青少年學子們一同創作「保護青少年安全標語」,發掘具創意、貼近年輕世代的宣導標語,以宣達預防犯罪資訊,並增加兒少暑期正向活動體驗。
二、辦理單位:桃園市政府社會局、桃園市政府警察局。
三、參加對象:本市所有在學學生(分為國小/幼兒組、國中組、高中/大專組三組競賽)。
四、作品規格,設計內容說明:
(一)標語(SLOGAN)限14個字(含)以內之單句或雙句之標語,以簡潔、響亮、有創意、便於記憶為評選原則。
(二)宣傳主題:以宣導「兒童權利公約」、「反菸、酒、檳、毒與被害」、「反幫派、反詐欺」、「反人口販運」及「反數位性別暴力(網路安全) 」等五大宣導主軸。
五、參加方式:
活動辦法及相關表單公布於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網站/訊息公告/最新消息,參賽者需自行下載報名表及切結書(如附件),列印並填妥報名表資料,包括創意標語作品內容(14字以內)、姓名、學校、聯絡電話、E-mail、創作說明(200字以內之文字敘述)。
六、收件方式:
(一)親自送達桃園市政府社會局八樓兒童及少年福利科。
(二)郵寄至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(地址: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兒童及少年福利科收),並在信封上註明:參加「創意標語」比賽(以郵戳為憑)。
七、截止日期:即日起至112年8月11日(星期五)下午5時截止。
八、評選方式:
(一)參賽者須詳填比賽報名表及切結書,未填寫完整者不予評選。
(二)主辦單位擁有對參賽作品審查權,截止收件後,由主辦單位篩選出符合主題的作品。
(三)聘請評選委員3名,針對比賽篩選後作品進行評選。
(四)評選標準(總分100分):
1.主題契合度(符合主題之精神)…………………占40%
2.創意性(具有創意及獨特性)……………………占30%
3.口語順暢性(簡潔有力、琅琅上口、便於記憶)…占30%
九、獎勵:
作品將於112年9月1日(星期五)前完成評選,本次徵選分為三組(國小/幼兒組、國中組、高中/大專組),分別錄取前3名及佳作5名,獎項如下:
(一)第一名:500元獎品(郵寄)及2,000元禮券、獎狀(現場頒獎)。
(二)第二名:500元獎品(郵寄)及1,500元禮券、獎狀(現場頒獎)。
(三)第三名:500元獎品(郵寄)及1,000元禮券、獎狀(現場頒獎)。
(四)佳作:取5名,各500元商品(郵寄)。
十、得獎名單:
(一)凡入選佳作以上名次者,得獎名單公告於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網頁,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及寄送500元獎品。
(二)各組前三名得獎者,於本年度國際兒童人權日公開表揚,並頒發禮券及獎狀。
聯絡人 :
李小姐
聯絡電話:
(03)3322101#6320
電子信箱:
80025865@mail.tycg.gov.tw
相關附件:
  112桃園市社會局創意標語競賽辦法.docx
 112桃園市社會局創意標語競賽辦法.odt
  報名表.docx
 報名表.odt
  切結書.docx
 切結書.odt
2023-07-10 回上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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